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调查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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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调查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调查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抓紧解决农村中小学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8月下旬至9月上旬,由我办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4省的12个县市、50多所学校,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的印象是,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治
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总体上已有所遏制。但是,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仍普遍存在,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中小学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部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学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许多地方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
定。湖南省临澧县政府决定并经县人大讨论通过,收取“教育维持费”,用于解决教师工资,仅1998年就收了331万元。该县望城乡的中小学向每个学生收取1元钱的“教师奖励基金”。据学校反映,这也是县政府规定的。湖南省长沙县政府规定向小学生收取“职教费”。调查组从
该县黄兴镇中心小学的收费卡上看到,每个学生交了10元。安徽省定远县教育局、物价局联合行文收取“综合费”,用于给教师发午餐补助,小学生每人60元,中学生每人30元。湖南省临澧县政府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仍在收取教育集资款,按在
校学生人数向学生平均摊派,用于归还前些年为“两基”达标修建学校所欠的债务。该县官亭乡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今秋入学,每人都交了50元。安徽省含山县擅自变更学杂费收费标准,对村办小学的学杂费也按城镇学校的标准收取,每个学生每学期要多交18元。
(二)教育系统擅自加项超标收费。这一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校代收费环节上。一些地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仍在举办收费的复习班、补课班,随意收费。河南省鲁山县■河乡一中要求升初三的学生暑假提前二周上课,每个学生交补课费30元。河南省南召县南河店镇中学给初一、初
二学生搞“3+X”培训班,每人每月收培训费5元。陕西省合阳县有的农村学校,既没有电教设备,也没有开设有关课程,却向学生收取20元“电教费”。问起理由,校长说因为上语文朗读课时用了录音机。河南省禹州市教委按照许昌市教委的指示,每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向每
个学生收取体检费6元,但实际用于学生体检的费用人均仅0.88元。1998年度全市14.7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体检,共收体检费88.2万元,除12.9万元用于学生体检外,许昌市教委拿走4.41万元,各乡镇教育办公室以劳务费名义扣留17.64万元,其余53.2
5万元作为禹州市教委的计划外收入。有些学校在征订教材时,采取强制手段搭配推销辅导读物,有的甚至要求学生购买两套以上的辅导读物,使辅导读物费超过课本费。不少地方把勤工俭学搞成了经常性收费项目。河南省南阳市教委向各县教委下达勤工俭学纯收入指标,层层分解到学校
、班级,由校委会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并规定完不成任务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班主任不能评为“模范班主任”,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该市南召县南河店镇许田村小学,去年要求一、二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紫丁根(或山蔓肉)各5斤;三、四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中药
材各8斤;五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中药材各10斤。如不交实物,必须交现金。
各地还普遍存在学校频繁收取临时性收费的现象。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是两种:一是考试试卷费,通常一学期要向学生收2-3次,每次2-5元;二是班务活动费,搞一次活动就要收一次费,少则2-3元,多则10多元。这些收费虽然每次交的钱并不多,但给家长的感觉是学校经
常在要钱。陕西省洛南县景村镇一名初中学生对调查组讲,一学期交纳的各种临时性收费大约为50元。如果遇到学校统一置服装、组织看电影,临时性收费的金额还会更多。
(三)社会各方面乱摊派和搭车收费。比较普遍的问题有三个:一是保险公司通过学校推销业务,由学校强行向学生摊派保险。不少地方的中小学向学生代收平安保险费,并作为学校代办项目予以公布。学校说是学生自愿,但学生家长反映开学不交保险费就不准报名。二是摊派报刊图
书。在河南省调查期间,几位校长向调查组反映,省里有关部门向学校推销图书,有时还打出领导的旗号,学校明知有的书编写水平不高,阅读价值不大,却难以顶住,只能网开一面。在安徽省,校长们也讲,各种各样的书报,有的是新华书店强行搭售的,有的是共青团组织征订的,有的
是社会其他部门摊派的。三是“随读代征”。一些地方违反规定,通过学校收取提留统筹费和各种建设集资款。湖南省临澧、慈利两县去年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就是直接向学生收取的,并称这个办法有效。调查组在安徽省了解到,一些地方修路、建自来水厂也向学校摊派任务,向学生收
钱。
调查中,许多学生家长都说,现在学校收费太高了,上不起学了。有的家长反映,今年秋季开学他们是靠借高利贷给孩子交的学费。调查组途经陕西省黄龙县时,到路旁一个有18户人家的小村子了解情况,发现该村有5个孩子因家里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一)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湖南省教委反映,去年教育总支出中,财政拨款只占44.1%,其余都是靠别的办法解决的。该省慈利县教师按规定应享受的综合津贴、生活补助、年终奖等总计2328万元没法落实,而且还欠教师基本工资560多万元。教育经费不足,一是有些地方
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相应地增加财政拨款;二是教育经费被挪用。湖南省湘西地区的一个县,1998年挪用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328万元,占实征额的38.1%;三是地方财政困难,这是主要的。这次调查的安徽省和陕西省的几个县,每年教育支出都占县本
级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但中小学校学生人均事业费、人均公用经费仍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有的还欠发教师工资。地方领导讲,目前财政已不堪重负,长此以往,难以为继。
(二)代课教师多,行政人员多。近几年,农村学校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新情况,就是在民办教师逐步转为公办教师之后,又增加了许多所谓代课教师。河南省鲁山、禹州、南召三县市共有代课教师5237人,占教师总数的20.3%。按规定,教师请病假、产假时可临时聘请
代课教师,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代课教师不仅数量大,而且成了事实上的长期教师。代课教师大量增加,有公办教师不愿意到农村、村办小学师资空编多的原因,但主要是因为基层干部凭借权力往学校安插亲属。基层教育行政人员膨胀的问题也很突出。调查组在河南省南召县看到,有
的乡镇教育办公室人数多达17人,养人越多,收费越滥。
(三)利用收费牟取私利。河南省禹州市神后镇教办1998年3月至1999年4月,共收取教材、辅导读物、假期作业、学生保险等费用28197元,拿出21469元作为年终福利费和加班补助分给7位工作人员,人均3067元。禹州市教委每位工作人员出股金1000元
成立了学生体检中心,将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交给该中心去办,仅1998年一次体检,每人就分红700元。
(四)经费管理制度不严格。目前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是通过多渠道筹集的,包括财政拨款、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农村教育集资、社会捐资、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和校办产业减免税收入用于学校的部分等。渠道多,漏洞也多。有的地方收费标准不公开,有的地方收费卡不规范,收了费
也不给票据,学生和家长心里是一笔糊涂帐。有些学校把学杂费收入与预收代支费用混在一起,没有按规定专项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哪里有缺口补哪里,公用经费不够了再向学生伸手。
三、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建议
鉴于目前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调查组建议,今冬明春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主要抓好两件事:一是统一制定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和收缴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由各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
的,坚决进行清理,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中央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在集中整顿中,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努力增加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属于一般性政府公共事务,有关资金应主要来自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增加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义务教育事业。

(二)严格教师编制管理,精简教职人员。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初中学校布局,除少数偏远山区外,按适度规模的原则,合并规模过小的学校。有组织地安排城镇多余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减少教育系统的管理人员,严格控制非教学单位从中小学抽调或借用教师。采取坚决措施
,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代教人员。
(三)降低学生课本价格。现在,多数地方学生课本用纸精良,彩色胶印,价格较高。湖南省中小学用书实行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农村用黑白版本,价格降低了近一半。这种作法应当提倡。
(四)加强教育资金的征管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力度,做到应征不漏。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以及中小学收费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严禁
截留、挪用。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督,并千方百计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199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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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基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基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共国资委纪委文件国资纪发[2009]12号


各中央企业纪委(纪检组)、监察局(部、室):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科学评价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
                   2009年5月18日


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优秀项目(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的规范、导向、示范和激励作用,推动效能监察工作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指南。

  第二条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和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负责指导中央企业优秀项目评价工作,并适时组织中央企业优秀项目成果发布。

  第三条 中央企业依据本操作指南,组织本系统内优秀项目评价工作。

  第四条 优秀项目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综合择优,逐级推荐、分级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 优秀项目评价工作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评价奖项可设优秀项目奖和单项奖。优秀项目奖可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单项奖可设经济效益突出奖、管理效益突出奖、反腐倡廉成效突出奖和社会效益突出奖。每个奖项的名额由各中央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单项奖和优秀奖不重复获奖。

  第二章 评价指标

  第六条 组织实施规范

  (一)前期准备充分。

  1.选题立项依据充分。选题立项可由企业主要领导指定立项、上级统一立项或者自主立项;自主立项应有立项依据,所选项目能够抓住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主要风险问题;报批手续完备。

  2.项目检查组健全。项目检查组有相应技能的人员或有相关业务人员参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实施方案完整。方案内容具体,监察点明确,方法得当,步骤合理,操作性强。

  (二)操作实施到位。

  1.协调沟通充分。及时召开会议,与相关部门联系紧密,综合监察作用发挥良好。

  2.监督检查深入。发现问题准确,有查证记录,取证规范,查证资料齐全有效,事实清楚,分析透彻,项目监察报告详实,工作建议可行。

  3.整改落实到位。能针对问题提出综合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并跟踪落实。

  (三)总结归档及时。

  1.项目总结认真。能全面客观地总结项目监察情况,找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2.立卷归档规范。按规定立卷归档,材料完整。

  第七条 经济效益突出

  经济效益突出是指经本企业财务部门认可的通过效能监察直接增加的经济效益显著。

  (一)避免经济损失。通过效能监察纠正项目投资预算、资产(产品)定价、各类采购等支出性业务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防止正在或将要发生的不当支出的资金总额。

  (二)节约资金。通过效能监察纠正各种厂房、设备、原材料等资源管理、使用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节省的资金总额。

  (三)增加经济收益。通过效能监察制止在产品销售或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增加收益的资金总额。

  (四)挽回经济损失。通过效能监察对于已经形成的各种资产损失,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或者协调组织收缴、追回资产的资金总额。

  第八条 管理效益突出

  管理效益突出是指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得到执行,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取得的成效显著。

  (一)执行力得到加强。经营管理者的偏差行为得到纠正,相关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相关制度得到完善。相关制度的废止、修订或创新等有明显进展。

  (三)内部控制得到加强。被查项目的管理缺陷得到弥补,业务流程得到改进。

  (四)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实行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得到落实,经营管理持续改进。

  第九条 反腐倡廉成效突出

  反腐倡廉成效突出是指通过效能监察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效果显著。

  (一)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转入立案检查。

  (二)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或者依法将涉嫌违法人员移送了司法机关。

  (三)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了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相关的反腐倡廉规定得到落实。

  第十条 社会效益突出

  社会效益突出是指通过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成功做法,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了中央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社会效果显著。

  (一)纠正了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效能监察项目的成功做法被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肯定,并在中央企业或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

  (三)工作经验被国家或省(部)级、集团公司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第三章 项目申报及评价表彰

  第十一条 优秀项目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项目是所属企业当期评价年度完结的效能监察项目。

  (二)资质评价(附件1)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企业在评价前应向上级单位报送《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推荐表》(附件3)。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把关。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并取消项目申报企业下一评价年度的参评资格。

  第十三条 优秀项目实行专家评价。各中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系统优秀项目的评价专家;有条件的可以组建本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评价专家库。

  优秀项目评价至少要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评价小组,评价专家依照评分标准对参评项目进行独立打分并签字确认;评价专家在涉及所在企业的项目评价时,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优秀项目评价中有关经济效益的计算,按下列方法进行:

  (一)绝对值计算法。用纠正偏差行为后的被查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数减去纠错前该项目预期或可能发生的金额数。

  (二)比例值计算法。用纠正偏差行为后的被查项目实际发生的金额数减去纠错前该项目预期或可能发生的金额数,除以纠错前该项目预期或可能发生的金额数,再乘以百分比。

  评价过程中,中央企业可任意采用上述两种计分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计分评价。

  第十五条 优秀项目评价实行分段评分、并列计分、按档加分、高分获奖的评价办法。中央企业对所属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项目分资质评价和成效评价两段分别评分。

  (一)资质评价依据《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推荐资质评分标准》(附件1),采用百分制对推荐项目的操作过程进行评价,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项目方可进入成效评价阶段。

  (二)成效评价依据《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成效评分标准》(附件2),采用并列计分和按档加分法对推荐项目成效进行评价。

  1.并列计分。在对项目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反腐倡廉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具体指标进行成效评价时,对评价项目按实计分,不加限定。

  2.按档加分。将每个具体成效指标,按成效数额(或比例)大小分为若干计分档次,并设对应分值。根据项目成效数额(或比例)对应档次的分值加分。

  (三)高分获奖。评价小组依据评价项目累计分数,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提出优秀项目推荐名单。

  第十六条 单项奖评价用成效最大化评分法。效能监察项目的单项成效符合下列指标的,可直接评为单项奖。

  (一)效能监察项目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可直接评为经济效益突出奖。

  (二)效能监察项目促进企业相关经营管理制度显著创新、业务流程明显优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得到推广应用、管理效益大幅提升的,可直接评为管理效益突出奖。

  (三)效能监察项目发现案件线索,并查出违法违规违纪问题,3人以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受到依法处理或每人承担20万元以上经济赔偿的,可直接评为反腐倡廉成效突出奖。

  (四)效能监察项目成效突出,集团公司以上单位(含集团公司)在效能监察项目单位召开效能监察工作现场会,宣传推广其典型经验的,可直接评为社会效益突出奖。

  第十七条 各中央企业组织评价拟定的获奖项目,应该在本企业系统网站上至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再由企业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各中央企业对其评定的优秀项目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获奖企业应对获奖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中央企业可以依据本操作指南,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操作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推荐资质评分标准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835/n266231/n6422380.files/n6422389.doc

  附件2: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成效评分标准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835/n266231/n6422380.files/n6422390.doc

  附件3: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推荐表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835/n266231/n6422380.files/n6422391.doc


  附件4: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申报材料目录及申报文本格式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835/n266231/n6422380.files/n6422392.doc